本报讯(通讯员原凌云)对于郑州市的刘某来说,3月14日充满了戏剧色彩:他先是为朋友庆生喝喜酒,后因醉驾被刑拘,驾驶证也被吊销,饮下一杯人生苦酒。
刘某是郑州一家工厂的老板,在武陟县有个生意合作伙伴张某。3月14日这天晚上,张某过生日邀请好友在武陟县城一家饭店聚会,刘某应邀由司机开车从郑州赶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某感觉已过量,他的司机也是醉意朦胧。21时许,宾朋尽兴之后各自离开,为了“安全”起见,刘某决定自己驾车返回郑州。当车行至武陟县城木栾大道时,因车辆行驶轨迹异常,被巡逻的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刘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A2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面对法律的惩罚,刘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