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武陟县法院:剑指公职“老赖”
“五步联动”力克执行难
26名“老赖”被判刑
一公职“老赖” 正开会时被带走
强执行 惩“老赖”
早日还债 安稳度日
害怕被抓坐牢 一公务员主动还钱
一女“老赖”发飙“就不还钱” 执行干警上“手段”震慑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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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3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沁阳
26名“老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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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张建忠)3月10日、17日,沁阳市法院分别两次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对长期躲避执行的26名“老赖”进行逐案审理,然后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司某、丁某、赵甲、曹某、赵乙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余21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司某应依照法院判决偿还原告吕某本金及利息265000元,并于2016年12月底前还清。但是司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冻结其妻子银行存款5983.27元,并在其住处搜出存折3个、保单1份。被告人郭某在判决生效后应偿还原告李某17000元,但郭某长期躲避拒不履行,却在被执行期间新盖3层楼房1座。其他被告人均不同程度存在拒绝报告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义务等抗拒执行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2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属于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定情形,均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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