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十五版)实施时段:全年
(十)渣土运输管理
1.依法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运营模式,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必须纳入公司化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企业须满足(豫公明发〔2016〕344号文)相关要求,并经城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清运业务,未经核准的个体车辆和清运企业一律不准从事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城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运输车辆上路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实施时段:全年
2.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将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交由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清运企业运输。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向工程所在地城管部门提交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住建部门暂停办理工程施工相关备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实施时段:全年
3.新购入建筑垃圾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化密闭车辆。2017年3月底前,现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化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各级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明发〔2016〕344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墙〔2016〕23号)指导本地车辆改装,并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实施时段:全年
4.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车辆管控,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实施时段:全年
(十一)冬防期间扬尘污染管控
1.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
2.“冬防”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按照《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封土行动”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17号)要求,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并由施工方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3.停工工地应对其裸露土地落实100%抑尘网覆盖,抑尘网覆盖不到位或存在破损的应在24小时内整改和修复;已形成大面积裸土的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全面停工时同步落实覆盖等防尘措施。
4.对冬防期间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彻底等造成扬尘污染,由所在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方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停工整改。连续两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冬防期间施工资格。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管道路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水利(黄河河务)部门负责监管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土地整治等项目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黄河河务局
实施时段: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十二)动员全民参与
1.开展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卫蓝天碧水”、“公众环保体验”、“环保卫士”、“绿色家园大家谈”、环保DV大赛、环保公益短信推送等宣传活动,推进“千万条环保标语”“五进”(进乡村、进街道、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各级宣传、环保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黄河河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黄河河务局
实施时段:全年
2.全面落实《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畅通电话、网络、微信公共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投诉渠道,限时核实扬尘污染举报问题,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激发公众举报热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
实施时段:全年
3.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上每天实时发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每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每月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对扬尘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公示“黑名单”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会示范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黄河河务局
实施时段:全年
各县(市)区现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汇总表
行政
区域
解放区
山阳区
中站区
马村区
示范区
沁阳市
孟州市
武陟县
博爱县
修武县
温 县
合 计
扬尘
路段
18
6
9
7
5
11
5
3
4
8
76
建筑施工
场地数量
34
46
15
13
13
32
8
9
22
12
12
216
道路施工
场地数量
1
2
1
5
3
26
2
40
市政施工
场地数量
2
1
1
4
5
3
7
23
水利工程施工
场地数量
3
6
3
1
4
2
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