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焦作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6日9时。
地点:大别山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会参加人19人
消费者10人:梁健,王思盈,赵全华,孙伟,赵新军,李娜娜,吕落实,侯道鑫,闫礼伟,苏磊
经营者及相关利益方2人:史德成,王新峰
专家学者1人:孙孝波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申玉琴,董世坤
部门和社会组织4人:石杜娟,姬生斌,原爱霞,孙浩杰
2.听证会听证人5人
王鸿理,孙信义,樊勇,张建高,薛安同
三、听证方案要点
成本调查结论:焦作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单位成本平均为1.133元/立方米。县城污水处理厂单位成本平均为0.849元/立方米。
方案一:焦作市、沁阳市和孟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40元/立方米;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温县4个县城区和全市所有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20元/立方米。
方案二:焦作市、沁阳市和孟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1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70元/立方米;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温县4个县城区和全市所有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45元/立方米。
在此,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热心支持全市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广大市民表示衷心感谢,欢迎旁听听证会。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