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2月16日,武陟县法院以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翟某与钱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闹上法庭,武陟县法院2012年6月判决钱某偿还翟某本金10万元及利息。执行期间,钱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2014年9月被法院拘留15日。2016年8月,武陟县法院将钱某的一处房产以物抵债给申请人翟某,但钱某既不支付执行款,也不交付房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为打击其嚣张气焰,2月16日,武陟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