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座谈会,大家围绕“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建言献策,电商大佬马云、刘强东在座谈会上发言。刘强东认为,电商行业应与实体行业共有公平纳税环境,自然人网店也应等同企业管理。马云则认为,新实体经济需要新治理思想,其中包括税收体系,应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税降负。
个人网店该不该纳税,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全国政协就此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大佬们的意见,充分说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需要明确的是,电商不是没有给国家创造税收,以阿里巴巴为例,2016年纳税238亿元,平台上企业纳税则超过2000亿元。真正的问题只是,电商平台上那些自然人网店、那些小卖家需不需要纳税?
刘强东的看法是,自然人网店应该等同企业管理,要不然,部分企业法人会以自然人名义偷税逃税,线上线下纳税会不公平;而马云的观点是,税收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像营改增那样“放水养鱼”,我们应该立足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和企业的实际考虑问题。客观地说,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只不过一个站在公平的角度看问题,一个站在效率的角度看问题。
李克强总理说过:“减税降费,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而且,这也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如果完全站在公平的角度看,大企业与小企业都是企业,凭什么要对小微企业精准减税呢?这和自然人网店要不要纳税问题非常相似。之所以要对小微企业精准减税,是因为若不减税它们很可能无法存活,非但自身无法发展,而且极不利于群众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而更多的就业机会,其实是由小微企业提供的。电商平台上自然人网店也一样,看上去没有给国家创造税收,其实他们不仅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还给快递等周边行业创造了就业机会,他们对经济社会发展是有贡献的。
认真算下这笔账,对自然人店主收税的结果,恐怕得不偿失。将自然人网店等同企业管理,看上去更加公平,却缺少效率。不考虑成本的公平是伪公平,不考虑效率的公平是非理性。至于企业法人以自然人名义偷税逃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有力工具,这种行为其实很难逃过法眼。
同样1万块钱,对于刚刚创业开网店的自然人和已经步入发展正轨的企业来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自然人开网店,也是“双创”之“一创”,善待他们其实就是在善待未来的企业家。当一个自然人网店做得足够大时,想要进一步发展终归需要注册企业,履行包括纳税在内的企业法人义务。而在此之前,我们至少要先让他们有做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