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为强化信用约束手段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现象,进一步提升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成效,十种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仅要被公示在相关媒体上,其车辆还不能享受“绿色通道”等相关优惠政策。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获得的消息。
据悉,十种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包括: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造成伤害的。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负责我市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统计汇总,将根据相关要求界定严重失信情形,并将失信行为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失信当事人名单是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将在“信用交通”网站公示2年。对于失信当事人名单中的货运车辆,联合惩戒期间,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