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人社局建立“五位一体”督查体系
图片新闻
我市启动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我市被确定为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试点市
公 告
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属违法行为 经过查实必须补足员工最低工资
市人社部门为您指点迷津
温县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重症慢性病补偿方案
4月份焦作市713家企业1.1万个就业岗位信息推荐(摘选)
小小微信群 发挥大作用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现用人单位违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合法权益时怎么办?
市人社部门为您指点迷津
本报记者 杜 玲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权?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针对市民提出的这些问题,昨日,记者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了采访。

  目前,随着我市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劳动纠纷和投诉案件逐年增多,调解处置难度较大。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作为市人社局的二级机构,受理市民咨询和投诉较多的问题,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工作时间,主要指超工时,即每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不能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二是工资支付,包括拖欠工资和克扣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特别是建筑领域。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大的问题是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是涵盖在合同期内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过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一份。”该支队副支队长贾士义指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四是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

  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维权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职工有四个渠道进行维权。一是向企业工会申诉,通过企业内部工会组织进行维权;二是向人社部门投诉,通过政府部门维护合法权益;三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

  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门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一般来讲,如果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县(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当地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职工可以直接举报。

  投诉举报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或直接到有关部门反映的方式进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投诉举报,都必须做到被投诉举报单位明确、违法事实真实。提倡来人投诉,特别是欠薪侵害,来人便于取得相关证据、处理纠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处理举报案件时为举报人保密。

  投诉举报要提供哪些材料

  第一,要提供被投诉单位的详细资料;第二,要提供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要提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第四,要提供自己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由此可见,职工投诉要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书面劳动合同、记工单、工资表、欠条等,还要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提供的资料越充分、越详细,处理起来越方便。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