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刘璐)药品抽验是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本月中旬我市已全面启动2017年药品抽验工作,着力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风险可控和安全有效。
据了解,2017年我省计划安排药品抽验15500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药品(以下简称基本药物)抽验3000批,其中生产环节1025批,流通、使用环节1975批;基层常用药品抽验700批;专项监督抽验2000批;日常监督抽验9800批。
根据我省的计划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了《2017年焦作市药品抽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抽验工作。要求各县(市)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地方实际,统筹制订本辖区2017年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药品抽验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事权划分和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统筹安排抽验资源,既要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抽验总体任务,又要注重抽验工作的均衡性,不搞集中突击抽验。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健全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制度,每季度对药品抽验工作完成情况、药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抽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要积极适应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药品抽验工作流程,确保抽样、送检、检验、报告书传递、核查、处置、跟踪等各个环节合理分工、无缝衔接、高效运转。承担药品检验任务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对接到的样品要随到随检,边检边出报告,及时将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同时,按要求完善药品抽验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信息发布频次,及时公布药品抽验结果。
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相结合,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提高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抽样前应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对抽验不合格药品,要根据风险高低及时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及时控制药品使用风险;在企业申请复验或申诉期间,对涉事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应继续执行,不得中止。对抽验不合格药品涉及的相关企业或单位,要监督排查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存在故意掺假、造假、售假情形的,要及时取证,查明事实,依法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验计划实施情况加强督导考核,定期通报抽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