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食品药品安全月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规范化建设 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工作
为基层食药监管所 配发执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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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2017年药品抽验工作
我市启动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举办“山阳誓师签名承诺食品安全” 集体签名倡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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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启动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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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刘璐)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4月中旬,我市全面启动了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抽检结果,加强对问题多的食品整治工作,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或消费提示,引导全市人民安全消费,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是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根据国家、省监督抽检检测工作安排,我市确定了今年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并全面启动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将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市食品安全,促进全市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家抽检任务

  据介绍,今年我市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包括承担国抽、省抽任务,市本级监督抽检监测任务和县(市)区局抽检工作任务三部分。其中,我市共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国家抽检监测任务主要为小麦粉、大米、挂面、食用植物油等58种食品,共732批次。其中,预包装食品722批次、食品添加剂10批次。

  抽样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抽检中将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跟踪以往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在抽检时间和频次上,将对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抽检一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抽检一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此外,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

  关键词:市本级抽检计划

  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今年我市计划全年安排市本级监督抽检监测任务4500批次。重点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

  具体为,在食用农产品(结合季节特点)及流通市场抽检中,计划抽检34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245批次,包括牛肉55批次、羊肉25批次、鱼类55批次、鲜蛋55批次、水果(苹果、香蕉、梨、橙等)55批次;地方特色食品计划抽检45批次,包括松花蛋23批次、武陟油茶22批次;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计划抽检55批次。

  在本辖区重点食品品种专项监督抽检监测中,计划抽检2405批次。其中,以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食用植物油、腐竹、调味面制品、蜂蜜、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监测,计划抽检1555批次;以饮料企业为主,开展专项洁净厂房洁净度监督抽检,计划抽检50批次;开展主食食品、含铝食品抽检监测,计划抽检800批次。

  在重点节假日流通市场食品监督抽查中,计划抽检1250批次。其中,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重点抽检月饼、肉制品、白酒(配制酒)、酱油食醋等重点品种;在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抽检肉制品、白酒(配制酒)、酱油食醋、速冻食品(汤圆、水饺)等重点品种。

  此外,在餐饮环节,将计划抽检500批次。

  关键词:各县(市)抽检计划

  我市要求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对本地区市场销售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订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列入指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抽样量不少于样品量的50%。此次,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以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同时,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根据计划安排,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对餐饮食品每月至少抽检10批次,全年不少于120批次。各县(市)今年总计将抽检至少2160批次。

  广大市民最关心的是抽检结果。据记者了解,该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市本级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将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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