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长春)为有效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市财政局日前出台了《焦作市财政局内部控制专项风险防控办法(试行)》。
该《办法》包括法律风险防控、政策制定风险防控、预算编制风险防控、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公共关系风险防控、机关运转风险防控、信息系统管理风险防控、岗位利益冲突风险防控等8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列明了各自重点风险防控领域中的主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对各个业务流程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该《办法》以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推进风险事件应对、内控信息化、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内控专项检查等工作,强化内控责任追究,找准定位,整体推进,形成合力,逐步提升内控工作层次,有效防范各类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