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电视台报道,有位朱女士日前反映自己去年生了二孩,一切都是按照国家政策办的,但单位把员工什么时候生二孩排了一个表,她因为没按表格上的时间生孩子,被罚了两千多元钱和七个月的绩效奖金。让人意外的是,竟有大批网友对单位的做法表示理解。有人认为“都去生二孩,单位关门算了”;有人担心“孕产期间的损失全由企业承担,以后企业或许就不愿用育龄妇女了”。在法理与情理之间,这件原本是非分明的事情,一下子变得难以评判。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芳心云天:单位把员工什么时候生二孩排了一个表,要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生孩子,有点儿不地道,此乃另一种形式的“霸王条款”。二孩生育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任何单位都不得干预,更无权罚款。
@z531312762:什么时候怀孕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现在单位以工作安排为由对员工的生育时间进行计划,既违反了生育的规律,也违反了法律,缺少人性化。
@风开季节:生二孩,这是女性的权利,单位当然不应干涉。但是,单位也有难处,倘若“一窝蜂”去生孩子,单位又该如何运转?此事一旦无法妥善解决,对个人和单位都是一种伤害。
@kellykeron:单位如此处罚员工,实属不妥,与国家政策相违背,必须禁止。只不过,倘若女员工都扎堆生孩子,单位正常运转就会受到影响。除了依靠单位员工的自觉,相关配套措施和保障也要跟上,以缓解单位的用人压力,不然,类似情况还会发生。
@龙腾四海112:女员工因生孩子而长期离岗,可能会给单位带来用人方面的影响,但这绝不应该成为侵犯女性正当生育权的理由。用人单位有困难,应积极寻求解决之道,而不是让响应国家二胎政策的女员工,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
@梅语馨香:企业给女职工生二孩排时间表,显然是对女性生育权的过度限制,涉嫌违法;对不按时间表擅自怀孕者粗暴罚款,则是严重违法。
@平常一个人015:一边是生育权利,一边是企业的发展,如何平衡?我认为企业首先应做好女职工工作,在不侵犯其生育权的前提下,允许其在合理的时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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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变“白地”
小麦拔节抽穗时节,《新华视点》记者在河南驻马店、南阳、信阳等豫南3市9县区采访发现,由于小户耕种集约程度差、劳动力不足,种粮收益低,导致种粮积极性低,而种粮大户情况同样堪忧,种粮大户毁约弃耕现象显现,部分地区两熟田变成一熟田,原本应该油菜花开、小麦泛绿的田野,被片片“白地”取而代之,并且“白地”的范围正越过淮河逐渐向北蔓延。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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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