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在市中级法院举行的执行攻坚第一战役总结表彰会上,武陟县法院被评为打击拒执犯罪先进单位。自第一战役打响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以打击公职“老赖”为突破口,采用“公诉+自诉”的“组合拳”,有力地打击了拒执犯罪,既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士气、扭转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又树立了法治的权威,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集体约谈 重点突破
打击拒执犯罪从公职“老赖”开始
公职人员的守法,就是对全民最好的普法。公职人员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对法治的破坏比普通人更严重,其失信行为不仅关乎私德,更容易在普遍违法上带来负面效应。如果治不住公职“老赖”,司法公正性就难以体现,更难以令人信服。
3月13日,武陟县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薛新生对29个局委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并当场宣布了县里的规定:单位是被执行人的,履行法定义务前负责人不得提拔重用,单位不能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已经取得的称号予以撤销;个人是被执行人不予还款的,取消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不得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评选,已获得的称号予以撤销,涉嫌拒执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陟县法院院长年颖介绍,该县涉及执行案件的公职人员有186名,经排查后确定为171人,主要涉及借贷和担保案件。为了不让公职“老赖”肆意践踏诚信,该院多次组织召开执行专题会议,针对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制定有效措施,将所有涉案公职人员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限制其高消费,对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并在电视台、公共场所公开曝光其信息,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有的公职人员确实无力一次性履行义务,有的则是怀着侥幸心理,能躲就躲、能拖就拖。具体分析后,对无力一次性履行的,法院允许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制订分期分批还款计划,由执行局对达成和解协议的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达成协议的被执行人必须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如果反悔,法院将立即恢复强制执行,直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恶意拖欠者,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年颖说。
武陟县某局干部郭某被局领导约谈后,当天下午便与该院执行法官杨斌取得联系,在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当即履行了4万多元执行款。该县干部田某为朋友借款进行担保,因朋友拒不还款,他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单位领导约谈后,田某主动来到法院并当场签订了限期履行义务裁定书,承诺如果借款人3天内不还款,由其代为还款。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小四介绍,单位“一把手”被约谈后,截至目前,在确定的171名公职“老赖”中,已有110人主动找到执行人员协商还款事宜,已结案36件,履行标的283万元。
公开审理 集中宣判
“公诉+自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
自全市法院全面打响执行攻坚第一战役以来,武陟县法院一直保持对涉嫌拒执犯罪被执行人的严厉打击态势,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打击拒执犯罪长效工作机制。该院还积极鼓励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提起拒执罪自诉,以“公诉+自诉”的“组合拳”,有力打击拒执犯罪。
“刑事审判庭现在宣布开庭……”4月12日,武陟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执犯罪案件。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柳某作为家中长子,因为家庭矛盾,多年来对父亲不尽赡养义务。2015年,武陟县法院判决柳某自当年开始每年支付父亲生活费2000元、医疗费1万余元,并承担父亲后续医疗费用的四分之一。判决生效后,柳某的父亲迟迟没有等来大儿子的赡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进展。今年3月,心寒的父亲一纸诉状将柳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院执行高压态势震慑和其良心的谴责下,柳某终于悔悟,支付了赡养费和医药费共计1.2万余元,并表示以后要多尽孝道,对父亲多点关心和照顾。鉴于柳某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法院最后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柳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对于拒执犯罪,通过公开审判个案,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而通过集中宣判,则能够进一步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对“老赖”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从而督促其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3月11日,武陟县法院集中宣判了3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分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罚金3000元,对李某免除刑事处罚。在案件审理期间,3名被告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均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自2月17日以来,武陟县法院共实施重大抓捕行动9次,搜查11人次,拘留92人次,移送公安机关16人次;以拒执罪立案85件,其中已判决27案29人,履行完毕后撤诉结案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