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 通讯员王莉莉、付会明)近日,武陟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在被法院查封车辆、房产,采取高消费、贷款等多重限制后,主动归还申请人原某50万元欠款。
赵某因合同纠纷被原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返还原某50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赵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原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陈明受理此案后,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做赵某的思想工作,但其仍拒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出赵某名下有1辆奥迪牌轿车、存款19万元。“我们立即对车辆进行了查封,对存款进行了冻结。”陈明说,“后来我们查到赵某在市区有一处房产,又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法院还采取限制赵某高消费和贷款等措施,给赵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也对其生意造成了极大影响。“我没想到欠钱的后果这么严重,法院采取这么多措施,让我寸步难行,以后我再也不敢欠钱不还了!”赵某说。
之后,赵某来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