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1000多元的诉讼费,竟然拖了半年之久不给。日前,被执行人李某慑于武陟县法院的执行高压,主动履行了义务。
2016年9月,武陟县法院对赵某和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承担诉讼费175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我每次去找李某,他都没有说不给,只说让我等等,过两天就给。”赵某说,“就这样,过两天、过两天,现在半年都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把钱给我。”今年4月1日,多次索要无果后,赵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张波涛接到此案后,到李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当时,只有李某的儿子在家。张波涛说:“等你父亲回来告诉他,让他赶紧缴诉讼费。”
当天下午,李某带着1750元钱来到武陟县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判决义务。李某说:“我知道现在执行力度大,可没想到这么大,每天都战战兢兢的,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履行了义务,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据了解,自全市执行攻坚第一战役打响以来,武陟县法院一直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许多被执行人态度发生很大转变,从躲避执行转变为积极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