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我市的河道湖泊水活鱼欢,吸引许多垂钓的市民。然而,对于城区公共景观河湖能否供市民垂钓,引起颇多争议。据了解,不少城市“禁钓令”高悬却又久禁不止。
昨日傍晚时分,记者在市龙源湖公园看到,不少垂钓爱好者早早占下位置,在夕阳的映衬下,有的钓鱼、有的捞鱼,有的单枪匹马、有的全家出动,好不惬意。记者指着不远处“禁止钓鱼”的警示牌问垂钓者,得到的回答是“有人来管就走人”,很不以为然。
记者还看到,有不少孩子拿着网兜蹲在湖边捞鱼,而家长就站在不远处一边乘凉一边聊天,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对于蜂拥而至的垂钓者,市龙源湖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很是头疼:“公园内是不允许钓鱼的,有专人巡逻制止钓鱼行为,但部分市民不自觉,不服从管理,我们也很无奈。”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公园配有几名保安负责日常巡逻,全天24小时不间断维持秩序,看到有人在钓鱼、遛狗会上前劝说和制止,并通过广播等形式宣传游园须知,希望大家能文明游园。
在城市景观河道垂钓的现象不只发生在市龙源湖公园。记者围着周边转了一圈,市龙源路旁的河道也是野钓的主要场所。在这里聚集着很多有备而来的渔客,不少人还带了夜钓设备。
而早前在南水北调渠焦作段大桥上的野钓现象明显改善很多,如今这里架起了围栏和封闭式的玻璃屏障,几乎看不到驻足和垂钓的人。
据了解,我市对于违规城市景观河道钓鱼的行为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罚措施。记者了解到,我市在2011年5月1日专门出台《焦作市城区景观河道设施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城区景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在河道内游泳、嬉水、溜冰及其他娱乐活动;在河道内垂钓、捕捞等行为,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区景观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机构委托市城区河道管理机构依据《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