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按照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和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视频会议精神,为配合做好环保部在我市的督查工作,日前,市环保局专门下发了《焦作市迎接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据了解,此次督查从今年4月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为做好配合工作,该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张明库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执法、资料文件、后勤保障3个专项工作组。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的安排部署、分工落实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据悉,此次督查将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要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该局将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责任追究,凡在此次督查中没有做到全力以赴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相互扯皮推诿的,没有如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对不履行环保职责,在督查中给我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责、问责,并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凡是被中央媒体曝光的,一律追责;凡是被省及省以上环保等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追责;凡是被中央环保暗访组通报批评的,一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