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日前,市环保局召开管控臭氧污染紧急会议。根据会议要求,我市将紧急部署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包括高温天气机动车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调整加油站装卸油时间等,确保夏季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5月份以来,我市臭氧污染愈发严重,臭氧每小时浓度最高达261微克每立方米。臭氧一旦超标,将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成为一个“无形杀手”。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是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
根据部署,6月30日前,将完成全市166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加油站、汽车修理、餐饮油烟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得到有效治理,稳定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和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整治、取缔目前排查出的2295家“散乱污”企业,特别是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小喷涂、小作坊、“黑加油站”等无组织排放企业。
为了遏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将采取一系列举措:6月30日前,要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至少安装10台(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两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5家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探索实行高温天气机动车限行。借鉴上下班高峰时段机动车限行办法,特别是11时至14时期间,实行机动车限行,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探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错峰生产。
另外,即日起至8月31日,全市集装箱制造、汽车制造、橡胶制品、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钢架构制造、卷材制造、木材加工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除承担保民生任务的企业外,全部实施错峰停产;减少市政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作业,调整市政作业时间,在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期间,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画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市政作业,以此减少在高强度阳光照射下产生的臭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