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兵来到辖区重点企业鑫诚耐火材料集团,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并与该企业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张国平等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法院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进行了交流。
这样的日常走访企业,在中站区法院已是常态化、制度化,成为法院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一项基础工作。
近年来,中站区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优化法治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对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一对一”精准服务。该院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分包鑫诚耐火材料集团等11家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开通并公布“护航经济发展”专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涉企法律问题,受理涉企投诉举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企业立案窗口,对涉企案件建立专项台账,跟踪关注案件进展,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对涉及辖区重大企业的案件,在立案时一并向市中级法院护航办及区委政法委报送。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向辖区企业发放服务联系卡,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定期与“363”培优育强工程企业以及龙头骨干、重点企业进行联系,了解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中站区辖区企业众多,涉企案件也多。对于涉企案件,我们建立‘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对其中的重点案件,成立专门的业务团队,加快审理进度。为了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院积极探索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成功帮助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淼雨公司)、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立公司)实现债务重组,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企业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申兵说。
“前两年,市场经营环境恶化,辖区的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比如淼雨公司和卓立公司,两家企业职工及债权人2000多人,债权总金额高达30多亿元。”中站区法院副院长史文辉说。
2014年12月29日,市中级法院将淼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交由中站区法院管辖。次日,中站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淼雨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成立淼雨公司破产清算组。“这个工作难度大、牵涉面广,我们在中站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开了多次债权人会议,历经11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通过了重整计划,引进了实力雄厚的重组方,顺利完成了重组,保障了该企业400多名债权人的权益,也保住了企业职工的就业岗位,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错。”全程参与破产重整工作的史文辉深感欣慰地说。
在淼雨公司成功重整的基础上,该院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又成功完成了对卓立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并办理了相关衍生案件30件,使陷入困境的卓立公司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执行工作也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重要一环。“中站区的企业多,相应的涉企执行案件也比较多、执行金额也比较大,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特别是异地执行案件时,免不了多次往返奔波。比如到新疆为我市一企业追讨欠款,因为网上查控系统无法覆盖当地银行网点,需要跑过去一个账户一个账户查,一跑就是一天,一天至少要跑几百公里。但是,我们最终成功追回欠款700万元,及时解决了企业的资金运转困难。”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付健告诉记者。
针对涉企执行案件,该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活动,对案件进行深入排查,公开办案主体、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办而不结、久拖不决。对于涉企重大案件,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抽调警力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追讨欠款、挽回损失,切实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此外,中站区法院还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该院民二庭选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民商事案件,定期到企业开展巡回审判,方便企业参加诉讼,减少企业诉讼成本,教育企业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该院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由立案一庭负责,与司法、工信、工商、税务、行业协会等构建联动调解格局,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快速高效化解涉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