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 通讯员郭玲)“现在企业的经营形势良好,产品销路也扩大了。3年前最困难的时候,没想到还能有今天。感谢法院挽救了企业!”近日,当中站区法院副院长史文辉回访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淼雨公司)时,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
淼雨公司曾是河南省第一批重点龙头企业,跻身中国民营科技企业500强,注册资本过亿元。2014年,该企业因为市场环境恶化、经营不善等原因陷入负债僵局,困难重重。
2014年年底,中站区法院将淼雨公司确立为重点联系企业,经过多方调查和深入调研,认为该企业生产链条完整、技术设备领先、市场环境优化、产品销路广阔,仍具有发展前景。因此,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议企业走破产重整之路,并指导企业准备破产重组资料,协助企业走上“起死回生”之路。
2014年12月22日,淼雨公司向市中级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年12月29日,市中级法院将淼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交由中站区法院管辖。中站区法院随即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淼雨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成立淼雨公司破产清算组,指定清算组担任淼雨公司的管理人。2015年1月6日,中站区法院作出决定,准许淼雨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业务。
为避免重组企业走向破产,中站区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之初,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及时为重整企业引进了中站区两家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同时,重组方派出强劲的管理团队进驻重整企业,并先期投入2000多万元流动资金,保证了重整企业的持续经营,稳定了职工和众多债权人的情绪。
审理申请中,中站区法院发现淼雨的两个全资子公司——淼雨果蔬业有限公司和淼雨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高度的人员、财务及经营业务混同,且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为使重整彻底全面不留死角,经两个子公司申请,2015年3月2日,中站区法院裁定受理淼雨饮品两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决定将两家子公司并入淼雨饮品母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之中。管理人接管淼雨公司后,迅速制定了合理的销售政策和补救措施,企业原有销售渠道得以恢复,生产经营管理逐步走向正轨。
在中站区法院、中站区政府职能部门及管理人的多方努力下,历经11个月的反复磋商,最终通过增资扩股和债转股的形式制订了重整方案。该重整计划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并于2015年11月2日获得中站区法院裁定批准。
据了解,通过重整计划,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优先债权均得到100%的偿还,普通债权清偿率通过债转股后达到23%。重组方在重整计划批准后,已按计划注入资金1亿元。目前,重组企业轻装上阵,积极拓展经营规模,还制定了5年内营业额达30亿元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