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此前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6月20日《新京报》)
这起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可以说,此案改写了打击刷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罚的历史。当事人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还并处罚金92万元,对其他刷单炒信组织者产生的震慑与警示作用将是巨大的。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后,期待有更多的刷单炒信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彰显法律正义。目前,刷单炒信已成为消费者人人喊打的社会公害。首先,它误导甚至是欺骗消费者对商家作出判断,进而作出不恰当的甚至可能受骗受害的消费;第二,刷单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市场竞争秩序,对其他正当竞争的商家不公正,可能群起仿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之势;第三,刷单还会损害电商公司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伤害社会的诚信环境。
只有通过法律严惩,才能让刷单炒信者树立起对消费者、商家的最大尊重,树立对法律的最大敬畏。这一次,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追杀”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只是我们还应该思考:电商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反衬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如何弥补这种滞后性?比如,刷单炒信虽然人人喊打,但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如何确保法律法规与电商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当是亟待着手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