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收治一名10岁男孩,该男孩因右眼被射入牙签,引发角膜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以及外伤性眼内炎。医院立即为该男孩进行手术,但就算治疗效果好,视力也无法恢复到1.0以上。
据该男孩母亲说,6月19日下午放学后,其子被一名玩“牙签弩”的同学射伤了右眼。
(据新疆网)
最近,一种称为“牙签弩”的小玩具在国内流行,它巴掌大小,所发射的“箭”是牙签,能射穿纸箱,具有杀伤力,如果不小心射中人的眼睛,后果不堪设想。由于玩“牙签弩”的多系中小学生,玩闹时常不知轻重、不计后果,更放大了这种玩具的危险性。所以,“牙签弩”是一种有害的玩具,必须予以封杀。
防止“牙签弩”伤人,需要在“牙签弩”制造、销售及中小学生教育、监管等各个环节发力,多方携手撑起确保中小学生免受伤害的保护伞。
笔者的一位律师朋友说,“牙签弩”虽小,如果具有一定的威力,也可能被认定为管制器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对于明知“牙签弩”具有危险性仍生产、销售的不良商家,工商、公安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让“牙签弩”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事实上,我市工商、公安部门已对“牙签弩”采取禁售等措施,并取得成效。据《焦作晚报》报道,截至6月21日,市工商部门尚未接到我市城区有售“牙签弩”的相关举报。
对于“牙签弩”的主要销售对象及潜在受害者中小学生,则需要学校和家长密切配合,加大教育和管教力度。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清“牙签弩”的危害,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告诉孩子玩“牙签弩”无论伤害别人还是自己,都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若发现孩子买有“牙签弩”,要坚决没收。拒绝“牙签弩”,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是关键,只要广大中小学生认识到“牙签弩”的危害,主动远离之,“牙签弩”自会在市场上消失。
保护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牙签弩”虽小,但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构成威胁,有关各方就应携起手来,共同撑起保护伞,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