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焦作市豫康汽车发动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450万元贷款,我公司承诺: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位于焦作市建设西路1675号的焦国用(1999)字第1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由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管,且该土地不做变卖、转让处理。
特此声明
焦作市政通车辆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