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嘉莉
本报通讯员 张世伟 刘长河
随着执行攻坚的深入,执行难度越来越大,人难找、财产难寻等问题更加突出。为此,温县法院及时改进方法,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执警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查询查控被执行人、查封被执行人车辆、警力支援、打击拒执罪等方面加强合作,提高了执行快速反应能力和执行效率,增强了执行震慑力。
借力警方布天网
“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真正让‘老赖’无计可施、无处可逃。”温县法院院长许红面对严峻的执行形势,自信满满地说。
温县法院借助温县公安局“一村一警”管理平台,与270多名辅警联手构建平安建设网络。该院印发被执行人信息档案申报表,内容涉及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财产、经营状况、重大支出五大项,被执行人出外旅游、购买生产工具、婚丧嫁娶等30多个小项的基本情况。包村辅警在安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立即通知执行干警快速采取措施,并协助予以控制。
6月初的一天,温县祥云镇包村民警反馈,长期在外的被执行人李某因儿子即将结婚,现已返家,并为儿子购买了轿车、电视机、冰箱等。执行干警李友谊得知后第一时间出击,将李某抓获。“我刚回来几天就被你们发现了,真是天罗地网呀!”李某说。迫于儿子就要结婚、而自己将被拘留或判刑的压力,李某立即将4万多元执行款全部履行。
此外,对被拘传、拘留对象长期躲避或下落不明的,温县法院可向公安机关出具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同时附拘传票或者拘留决定书,通过在公安网络发布通报,让公安民警协助查找、控制,真正让“老赖”无处藏身。在执行张某返还原物案件时,张某躲到亲戚家中,温县法院在向温县公安局发函后两日内,通过公安网络查询,发现张某所在位置,后张某被警方控制。张某被移交该院执行局后,当即履行了义务。
以车找人促执行
当下,汽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也成为居民家庭的重要资产。而在执行工作中,汽车也是查找被执行人和固定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线索。
法院将被执行人车辆黑名单传至车管所,车管所在公安内网上标注报警信号,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到车管所办理手续,第一时间通知法院进行拘留;对法院裁定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后,车辆下落不明的,在法院出具协助查扣车辆函、裁定书、协助查扣车辆清单后,公安机关会在3~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牌照、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录入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公安交巡警视频车辆检测系统,锁定法院指定的相关车辆的登记业务。公安机关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后,法院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派人到公安机关交接车辆。因协助扣押车辆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等费用,由法院垫付。
在执行辛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温县法院执行局对辛某的车辆进行查封。然而辛某视法律为儿戏,将该车辆私自处置,不知去向。温县公安局将车辆信息录入后,发现该车出现在南阳市桐柏县,遂通知桐柏警方。该车后被桐柏警方扣押。温县法院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顺利将该车押回。
联合处警抓“老赖”
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节假日执行力量薄弱,或者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增援跟不上等情况,面对这些问题,温县法院与温县公安局建立“执行+110”联合处警制度,规定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中遇到突发事件时,执行人员可以拨打110求助,公安机关在接到110指令后,应依法接处警,协助法院控制现场,对被执行人及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发生冲突时,也可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派出警力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执行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我发现赵某和李某的下落了,你们赶快来抓人吧!”6月11日21时许,申请人王某给温县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说自己在温县某小区门口的夜市摊发现了被执行人赵某和李某。
因为当日是星期天,只有李浩楠、王瑞峰2名执行干警值班。接到电话后,李浩楠一边联系在法院附近居住的2名执行干警,一边跟公安局联系,希望增派人手。公安局迅速增派5名民警赶赴现场,将正在吃饭的赵某和李某抓获。
据悉,被执行人赵某、李某开火锅店时向王某借款30万元,之后赵某和李某将火锅店转让后便不见踪影。去年9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执行干警查控,并未发现其财产。干警多次前往赵某和李某家中也都没有见到他们,案件一直无法执行。为了躲避执行,赵某和李某一直在外地打工。近日,两人回到家中,想着星期天执行干警休息,就出来与朋友吃饭,不料还是被抓了个正着。
为提高打击拒执犯罪的效率,形成对被执行人的持续高压态势,温县法院与温县公安局出台相关规定,对构成拒执罪和妨害公务罪等案件搜集证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对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及时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经立案侦查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法院,并作出决定或通知,提高移送效率。今年1月份以来,温县法院拒执罪立案数达246件,作出有罪判决231件。
“法院与公安机关强强联手、通力合作,告别了法院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许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