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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外托管机构应加强管理

作者:本报记者 张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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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产生了一大批校外托管机构。截至2015年7月,经调查,全市无证托管机构已达207个,并且还在迅速增多。校外托管机构在解决家长和学生实际困难的同时,也因监管缺位,存在管理法规缺失、运行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为此,部分市政协委员经过调查研究,向市政协以提案形式进行了反映,市政协提案委总结后,编成《焦作市政协重要提案选报》向市领导反映政协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提案中写道:我市校外托管机构主要分布在学校周边的住宅区内,大都由普通居民住宅改造而成。这些托管机构普遍采用“家庭作坊式”的经营管理,缺乏消防设施、保卫措施,对餐饮和食品卫生的管理也不规范,多数托管机构没有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出了问题很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措施,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缺位。

  为此提案建议,要本着加强监管、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引导这个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要尽快在我市明确校外托管这一行业的定位,并根据行业属性明确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管理。一是制定管理办法。由市政府负责牵头,召集工商、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托管服务规范。二是规范审批登记。确定开办标准和审批程序,在取得消防、卫生等许可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三是开展行业整顿。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消防安全及经营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的予以登记,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业,并予以取缔。四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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