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一处户外宣传犯了低级错误,落款为神木县委宣传部、神木县文明办的文明标语上,第一句话竟然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昨天,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神木县文明办,工作人员称标语为当地住建局制作安装,住建局表示已经收到通知进行处理。 (据《北京青年报》)
本为“爱我神木”却成了“爱我长沙”。文明标语上的两字之差,意义却南辕北辙。“神木人”成了“长沙人”,不仅神木同胞会莫名其妙,长沙民众也会笑到喷饭。
其实,类似“乌龙”事件,近年来大江南北都曾发生过。如,汝州的“一草一木凝聚内乡美景”;咸阳的“为榕城添福”;仙桃的“热爱洛阳”;蚌埠的“文明新余始于一言一行”;正定的“和谐介休心连心”;常熟的“美化庆元人居环境”;襄阳的“爱我忠州,建设重庆”;昆明的“建设和谐潜江”……
那么,为什么闹“乌龙”总是文明宣传语?或者说,为什么文明宣传语偏偏喜欢闹“乌龙”?
表面上看,或指马为鹿,或南辕北辙,或词不达意,其实都是马虎造成的,或者都是一个“无心”之过;而从深层次上看,却反映出一些城市在文明创建中,工作不细,作风不实。例如,重形式轻内容,或形式大于内容;重表面轻内在,或表面不一;急功近利,或急于求成;好大喜功,或报喜不报忧;责任心不强,或执行力差;疏于监管,或淡化责任;为官不为,或缺少担当……文明宣传语闹“乌龙”,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一些城市或一些人,在创建文明活动中的形式主义。
诚然,在城市的文明创建活动中,宣传标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部分。一面宣传墙,一个宣传栏,就是一座城市一道独具特色的风景线,也是一座城市文明形象的生动展现;一条好的宣传标语,方寸之间,星点几句,不仅可以营造健康、向上、文明的氛围,也给创建文明活动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当然,“乌龙”文明宣传语可以立即改正,也很容易改正,但由此落下的笑柄却永留人间,所以,对一个城市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尤其是,这种自打嘴巴的“文明创建”,不仅让这座城市蒙羞,也损害了这座城市的文明形象,更使这座城市的文明创建打了折扣。
因此,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尤其在创建文明城市中,必须立足实际,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小事做起,积小胜为大胜。如果总停留在复制粘贴上,文明创建就难逃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