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拟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孟州市清风大街北侧、河雍大道西段南侧的升龙华府小区4号、5号、6号和7号楼在建未售部分(详见房源表)商业房产进行在建工程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到孟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孟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通告
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