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程贵忠)6月25日,博爱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申某主动还清饲料欠款28974元。
申某是一个养殖户,长期在张某的饲料厂购买饲料,时间久了二人便成了熟人。申某每次都是先把饲料拉走,下一次再结账。后来,申某欠张某的饲料款已达28974元。张某多次让申某结账,申某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饲料费。无奈,张某将申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申某须给付张某饲料款28974元,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申某采取躲避、隐匿财产等方式消极对抗。为使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申某家中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并且到申某所在村村委会反映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另外,执行干警还在申某家门口和村委会门前张贴了执行公告。看到自己成了“老赖”后,申某于6月25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