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 通讯员程贵忠)张某因做生意欠某厂货款69500元及利息,法院判决后张某仍然东藏西躲。6月21日,博爱县法院执行干警蹲守两天后将其抓获。张某迫于压力,将5万元承兑汇票及部分现金交到了法院。
张某经常在一纸制包装品厂购买纸箱,每次都非常守信用,货拉走后立即结清货款。可是从2013年1月起,张某拉货后总是以资金紧张为由,不能即时结清,截至2014年12月已累计欠款69500元。“虽然张某欠我们货款,但之前他的信用一直都很好。张某说自己手头比较紧张,等资金宽裕了马上给钱,并且还给我们打了欠条。我们想着就先等等看吧。”该纸制包装品厂负责人王某说。可张某直到今年6月份,仍分文未付。无奈,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王某货款695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依然没有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为躲避执行,经常不在家。“我们多次前往张某家中都没有找到人,打他的电话也没有人接。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决定24小时轮流在张某家门口蹲守。”执行干警说。最终,执行干警在张某家附近蹲守两天将其抓获。随后,张某将5万元承兑汇票及部分现金交到法院,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