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建忠、原玉红)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沁阳市法院对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开展了专项执行。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118件,执结标的830余万元。
“老赖”丹某在沁阳市投资集团公司借款150万元,到期后一直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手续,并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进行网络查控,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对丹某做思想工作后,丹某迫于法律压力,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在20天内顺利执结。
针对金融系统放出的贷款到期后部分贷款人拒不还贷这一情况,沁阳市法院进行了深入排查,采取公开办案主体、办案程序和时限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院还依托“黑名单”库,加大对恶意逃债、恶意骗贷、恶意担保,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有效维护金融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