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从7月3日至8月3日,我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发放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分宣传发动、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在宣传发动阶段,市人社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从7月10日起至7月31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立案、及时查处。对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要集中开展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