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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法用智 撑起涉军维权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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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法用智 撑起涉军维权一片天
——全市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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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右一)慰问抗战老干部宗守仁。  吕晓燕 摄
  ⬇山阳区法院开展慰问部队官兵活动。
  张俊杰 摄
  孟州市法院巡回审判进军营。
  邱劲连 摄
  马村区法院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陈玲玲 摄
  解放区法院组织法官到部队开展巡回审判。
  和贵平 摄
 
   

  本报记者 郭嘉莉

  本报通讯员 苏 凯

  民无防不安,国无防不强。

  焦作是抗战时期太行山区的重要游击区,是老八路、老英模集聚区。因此,市中级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全市法院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涉军维权工作和“送法进军营”、慰问军烈属活动,意义责任重大、任务使命光荣。

  今年年初,市中级法院党组就以全市法院涉军维权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全市法院下发了《关于2017年度司法拥军暨法官“送法进军营”工作要点》。该工作要点融法制教育、法律咨询、骨干培训、矛盾化解、隐患排查于一体,全面体现了对辖区驻军官兵及军烈属的全天候综合法律保障和服务,有组织、按计划,不折不扣、务求实效。此项工作纳入全市法院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对焦作而言,全国“双拥”模范城是一个令人赞叹的荣誉。对市中级法院来说,连续多年被省高级法院和原济南军区军事法院联合表彰为“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集体,则是对该院涉军维权工作的最好诠释。

  用心谋划 推广“八个一”工作法

  军有所需,法有所应。多年来,按照市中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分别在各自辖区内深入开展了“八个一”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

  走访慰问一批驻焦部队。每年八一前夕,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都要带领院党组成员,对驻焦某部、省军区农场、武警支队等驻军部队进行慰问,在给官兵送去节日祝福的同时,深入调研新时期驻军部队官兵的司法需求,为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奠定决策基础。各基层法院也分别在各自辖区开展慰问调研活动。

  送一批法律书籍。按照官兵需求,市中级法院给部队官兵送去法律书籍10万余册,丰富了驻焦官兵的文化生活。

  上一堂法制课。全市法院分别就官兵关心的土地承包、房屋拆迁、村民自治、民间借贷、婚姻与继承等法律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及部队的实际情况,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讲解。近3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法官共到驻焦部队上法制课56次。

  开展一次涉军案件巡回审判。近3年来,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选择典型案例,深入驻军部队开展“三位一体”巡回审判36场次,赢得了广大官兵的好评,增强了部队官兵的依法维权意识。

  开展一场法律咨询服务。利用部队训练和执行任务之外的时间,全市法院分别与辖区驻焦部队预约,开展法律咨询,就官兵本人或其家属遇到的涉法问题进行答疑解惑。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法律咨询47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720多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留一张司法拥军联系卡。全市法院向各驻军部队官兵发放涉军维权联系卡,提供电话法律咨询服务。3年多来,我市两级法院通过电话解答驻军官兵法律问题280余个。

  设置一条涉军维权热线。全市法院均在民一庭设置了专门用于解答驻军官兵维权问题的热线电话,设专人负责接听登记,并及时安排相关资深法官回电、沟通,联系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近3年来,仅市中级法院登记的官兵来电就有145个。

  召开一次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将所有驻焦部队负责涉军维权工作的首长、干事邀请到法院,沟通情况,主动征求其对法院开展司法拥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用情倾注 弘扬抗战爱国精神

  近年来,全市法院共开展慰问抗战老八路和军烈属88场次,慰问老八路、老英雄和军烈属158人次,其中有抗战老游击队长、老游击队员、机枪手、情报员和老支前模范、老拥军模范,也有以“狼牙山五壮士”之一宋学义的革命后代为代表的一批抗战军烈属。参与慰问活动的两级法院党组成员和各级法官达650余人次。

  通过广泛深入的慰问活动,法官们聆听了抗战老兵对炮火纷飞的战斗场景的讲述,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爱国主义教育。看到不少老英雄不计个人得失、淡泊名利、心满意足地享受幸福晚年的良好心态,法官们的心灵得到了洗涤和净化。李玉杰说:“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慰问抗战老兵和军烈属,就是要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抗战精神,激励我们坚守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用法维权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为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根据省高级法院关于办理涉军督办案件的有关要求,市中级法院认真落实“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的“四快”方针。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作为督办落实机构,认真履行督办职责,深入了解每一起案件的来龙去脉,与被督办的基层法院一起制订审理方案、确定审判方式,力求达到最佳的审判效果。

  所有的督办案件,通过深入军营巡回审判、调解后撤诉、加大执行力度、司法救助等方式,都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5年6月2日和6月16日,解放区法院共受理22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原告为某部队。经审理查明,原告分别与38家商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同时约定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合同到期后,因腾房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解放区法院在市中级法院民一庭的指导下,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组成专门合议庭,快审快结。案件审理期间,为缓和军民关系、促进军民和谐,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原告与多家商户达成和解,租赁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和诉讼费,腾出了部队房屋。

  2015年7月30日,解放区法院还就其中的一起案件到军营进行巡回审判。经过法官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部队当庭撤诉,军民握手和解。庭审结束后,李玉杰现场为部队近百名官兵以案说法,讲解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官兵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这一系列成功案件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涉军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新华社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向全国宣传焦作办理涉军产案件的审判调解经验。

  用智创新 落实司法拥军措施

  目前,全市法院已初步形成以“专门的涉军维权机构、系统的涉军维权规章、有效的涉军维权机制、浓厚的涉军维权氛围”为核心内容,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时代化为主要特点,初具焦作特色的涉军维权新模式。

  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强化制度保障。全市法院专门成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市中级法院合议庭设在民一庭,形成了院党组总负责、分管院长亲自抓、庭长具体抓、合议庭具体审的涉军维权案件审理机制。孟州市法院和当地驻军共同努力,构筑了“一组、一庭、一岗”三位一体的涉军维权工作网。同时,该院结合涉军维权合议庭的任务和职责,相继出台了涉军维权合议庭工作制度、案件反馈回访制度及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登记和接待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涉军维权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设立涉军维权专职联络员,畅通联系渠道。全市各法院均设立涉军维权工作联络员一名,专门从事涉军维权联络工作。同时,合议庭聘请驻军法律咨询站站长为维权合议庭联络员,对涉及军人军属案件,特别是被告是军人军属的案件,及时与联络员取得联系,请他们出面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设立涉军维权立案窗口,规范管理建立台账。全市法院均在立案大厅设立涉军案件立案窗口,公示涉军案件范围,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具有涉军因素,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对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的部队和军人军属,采用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对受理的涉军案件,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涉军”标志,在立案审批表及卷宗封皮上加盖“涉军”专用印章,并及时将诉讼材料移送涉军案件审判部门,确保每一起涉军纠纷案件都能进入涉军维权程序,全力提高办案效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所有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军案件中,未发生一起推迟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情形。

  成立涉军维权工作执行庭,确保执行优先。为确保涉军案件优先执行,全市法院独创性地提出了“三个保证”,即时间保证,受理涉军案件执行申请后24小时内移交执行庭,48小时内启动执行程序,60日内执结;人员保证,专门成立涉军维权工作执行庭,指定专门执行员为涉军案件执行员,由执行局局长亲自督导;措施保证,对损害部队、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而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留、拘传和搜查等强制措施,确保及时、快速结案。对军人、军属是被执行人的案件,严格强制措施的审批手续,注意执行方法。

  扩大军人、军烈属陪审范围,发挥自身优势。市中级法院专门制订了军人、军烈属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军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数量、程序和要求,扩大陪审员比例。例如,沁阳市法院目前220名人民陪审员中,军人军属的比例占到了3%。全市法院还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了军人人民陪审员基本信息档案,定期进行考核,监督陪审员用好手中权力,确保他们真正成为依法治军参谋员、法律知识宣传员、军地矛盾协调员和法律援助服务员。

  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救助到位。全市法院规定,涉军案件中存在取证难情况的,法官须依法及时调取证据;军人、军属经济上有困难的,尽量给予司法救助,并对诉讼费实行缓、减、免,让每一位军人、军属都打得起官司。同时,在处理涉军案件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始终,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军人陪审员在化解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如博爱县法院实行了远程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建立涉军维权巡回审判点,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减免诉讼费。

  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基金,加强协调配合。全市法院与党委、政府和民政局、武装部及部队积极协调,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基金,切实从经济上解决涉案军人军属的困难。在为军人家属诉讼活动创造必要条件的同时,对家庭困难的军属,协调司法局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送法进军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军民团结。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送法进军营”,帮助部队开展普法教育,主动为官兵作报告、办讲座。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深入所在辖区部队,举办内容丰富的法制讲座,就官兵关心的法律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讲解。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联系渠道。根据涉军维权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征询部队和官兵对法院审理涉军案件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要求,全市法院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与部队的联席会议,加强法院与当地部队的沟通协作,合力推动涉军维权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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