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穿上这个马甲,环卫工人王大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马甲背后,印着一句标语: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落款则是“西安××补习学校宣”的字样。近日,一条“环卫工人工作服印补习学校广告,合适吗?”的帖子在网上引来公众关注。网友热议的焦点集中在,如果在落款处直接注明某单位或企业的名字,就等于将公益宣传变成了赞助企业的流动广告牌。有网友认为,环卫工人与出租车司机、交警、公交车驾驶员一样,是一座城市的流动窗口,商家的宣传广告不应该印在环卫工人的工作服上。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露丝独特:环卫工人俨然变成了移动的广告牌。环卫工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流动窗口,穿着“广告服”清扫大街有损一座城市的形象。
@平凡一老兵:此举使城市里的环卫工人变成了“活体广告”,这是对环卫工人极不尊重的表现。环卫工人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窗口,也是城市的“面子”,让他们变成广告牌就像在一个人的脸上印广告一样荒唐。我认为,做广告应该通过正常渠道,绝不该在环卫工人身上打主意。
@细数青山望蓬莱:看似公益宣传,实为企业广告,这种“打擦边球”广告还是取消为好。
@蒋珊如此多骄:此举不妥!企业开展赞助活动本无可厚非,这样能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环卫工人这个群体,给予他们更多关爱。但是,公益活动绝不能被商业利益“绑架”,开展爱心捐赠,应该做好所有细节工作,真正发挥公益的力量,而不是让城市形象受损。
@小李杜的李:公益宣传固然需要资金支持,但不可与商业利益“走得过近”,希望我们的公益事业更加纯净些。
@北宁老头儿:我认为此举没什么不妥!这样做不仅可以开展公益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还能推广企业形象,为企业带来广告效应,如此双赢之举,挺好。我认为,只要广告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大家不必对此过度解读。
@江苏日月江南: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商家通过在赞助物品上印企业相关信息,从而达到宣传企业的目的,此举无可厚非。但是,既然环卫工人变成了广告载体,相关广告收入也应该作为福利反馈给环卫工人,至于广告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社会也是可以接受的。
@zjtlove:公共事务领域能否给商业广告留一席之地,其中的利弊得失有待商榷。其实,即使各级党报党刊,也允许刊登广告,所以我认为,动员社会力量,引进社会资源,为公益事业注入更多资金和活力,未必不能尝试。
【下期话题】
“雇托营销”
一家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中心繁华商圈的网红饼店,排队20余人中竟有7人是托儿。此事日前被媒体记者蹲点证实并曝光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成都市该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对商家进行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教育,商家则承诺不会再有雇托排队的行为。至此,一起虚假营销事件结束了,但当地舆论的质疑并没有停止。
有人认为,商家人为营造产品畅销假象,这种利用人们好奇心和从众心理,诱导他人消费的行为,实则是一种消费欺诈。还有人认为,消费本身就是一种情感冲动,只要人们心甘情愿,从众消费也合情合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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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