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难找、财难寻、款难查、事难办……执行难一直是制约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如今,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这些难题正被一一破解,曾长期横在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拦路虎——大宗物品变现难,如今被解放区法院拿下。7月24日,该院在全省首推“法拍贷”业务,打破了交易瓶颈,提升了司法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加快了涉案财产的处置和变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截至9月1日,解放区法院已成功受理5起“法拍贷”业务,标的额达500万元,及时维护了11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大宗拍品成交率低 全额付款成瓶颈
执行干警历尽千辛万苦,动用一切手段,抓住了被执行人,查封了他的财产,可是财产无法变现,当事人拿不到钱,一切都等于零。
据了解,该院2016年以来共上传网络司法拍卖房地产拍品69件,其中启动二拍33件,启动三拍4件,变卖3件。在109件次拍卖中,成交30件,成交率仅为27.52%。而同时期拍卖的动产267件,成交245件,一拍成交率高达91.76%。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由于房地产价值高,且司法网拍中需要一次性全额付款,因此经常流拍,价格和购买力成为制约房地产项目成交率低的主要交易瓶颈。
另辟蹊径找出路 牵手银行“法拍贷”
针对价值较高的大宗司法拍卖物品成交率较低的现状,为快速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主张,清除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障碍,该院创新思路,积极酝酿开展“法拍贷”业务。
该院与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联手,对网络司法拍卖进行改革,对有房地产需求而存在资金困难的客户积极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客户取得网络司法拍卖房地产的所有权,并以该所有权作为抵押,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7月24日,该院与中信银行焦作分行举行签约仪式,正式签订司法拍卖贷款合作协议,在全市首家开展“法拍贷”业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玉军,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行长陈文兴参加签约仪式并致辞。
签约仪式上,陈文兴表示,中信银行焦作分行与解放区法院深度合作,创新推出我市首家“法拍贷”业务。此项业务将大大提升司法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突破社会公众因司法拍卖房产需要一次性全额付款而产生的交易瓶颈,真正实现银行、法院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赵玉军表示,法院引入司法拍卖贷款业务,将进一步提升价值较高的房产等司法拍卖物品的成交率,对增加社会购买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将优质资产引入到银行业务中去,也增加了金融机构的效益。因此,法院和金融机构联手开展“法拍贷”业务,将实现多方共赢:法院能够顺利变现执结案件、申请人能够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竞买人能够得到心仪的房产、被执行人能够从长期诉累中脱身、银行能够实现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加大对“法拍贷”业务的宣传力度,签约仪式当天,该院召开了司法网络拍卖贷款业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法拍贷”的相关工作情况。发布会上,该院执行局局长苗滋滨介绍了2016年以来该院网络司法拍卖情况,剖析了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贷款业务的背景、主要做法、优势和发展空间。
改革创新一小步 执行发展一大步
看似一个简简单单的变化,将贷款的发放时间提前了一点点,但这一点点的变化,极大地提升了拍品的成交率,并足以保证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看似法院和金融机构合作的一小步,却为案件的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迈出了一大步。
2017年6月,该院将执行回来的一套价值89万元的房子在司法网络平台进行拍卖,但由于价值较高,且需要一次性全额付款,导致连续两次网拍都以流拍告终。7月24日,解放区法院推出“法拍贷”业务,段先生通过报纸了解到这一信息后,非常高兴,因为他早已看中了这套房子,但因全额付款存在资金困难,只能放弃。而现在可以申请贷款参与拍卖,于是他在7月26日此房的第三次拍卖中,在淘宝网以89万元的价格成功竞买。随后,段先生马上按程序向中信银行焦作分行申请贷款。中信银行焦作分行审查合格后,以此房为抵押,为段先生办理了贷款手续。段先生成了该院“法拍贷”业务的第一个受益者,而此案的3名申请执行人也因此很快得到了执行款。此举受到了竞拍人及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好评。
为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此项工作,该院通过报纸、网络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及上级法院领导的特别关注。7月27日,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正厅级巡视员蒋克勤看到《河南法制报》7月26日头版刊登的《解放区法院与银行合作开展“法拍贷”业务实现四方共赢》的新闻后,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这篇报道很有意义,这是司法网拍工作中的一个创新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总结提高,并适时在全省推广。”目前,该院正在不断改进、完善“法拍贷”业务,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总结出一条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 链 接
要满足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要求,需要符合七个条件:一是在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并以最高价胜出。二是拍品符合金融机构抵押物标准。目前开通的是住房和商住房的贷款,对纯商业用房贷款,将根据情况决定开通时间。三是竞买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将对申请人的偿债能力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将进一步洽谈具体事宜。四是签订贷款意向,金融机构向法院出具担保函,承诺将发放给申请人的贷款直接向法院支付。五是申请人缴纳贷款余额之外的拍卖成交首付款,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六是申请人凭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并为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七是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金融机构将贷款直接支付到法院执行专户,法院将该款项支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