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根据《意见》要求和相关部署,8月3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问: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问: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的思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二是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三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问:哪些公立医院参加综合改革?
答: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创办的公立医院)都要参加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