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症,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而且阻塞交通。店外经营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沿街经营户在办理证照时,相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不派人到现场查看即为一些店内面积狭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户颁发证照,为这些经营户利用店外公共场地经营创造了条件;二是一些管理部门管理方法欠妥,平时对店外经营行为的管理以收费为主,致使经营户错误地认为缴过费了,可以堂而皇之地店外经营。
整治店外经营是市容环境管理的“重头戏”,是我市“四城联创”工作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整治店外经营,必须多措并举。
首先要严格规划手续,从根源上消除店外经营。规划部门在城区规划建设时,对沿街住宅小区底层作为商业门面房的要严格控制,从严把关,广泛征求城管等部门的意见,还要严格查处城市道路两侧违规破墙(窗)开店现象。规划、城管等部门应协同作战,对全市范围内破墙(窗)开店现象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对擅自破墙(窗)开店的限期恢复房屋原貌。
其次要严格办证审核,从制度上防止店外经营。工商、食药等职能部门应严格把关,对不具备经营面积条件的经营户不办理相关证照;对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经营户,要求在核准的面积范围内经营,不得店外经营;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颁证后的检查、督导、考核工作。
第三要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店外经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巡查机制,建立巡查队伍,对重点部位和窗口单位加强巡查,发现店外经营立即制止。二是发挥经营户自律自治作用,加强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宣传,使经营户理解、支持、参与店外经营整治工作。三是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层基础作用,真正把“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到实处。
整治店外经营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城管、规划等部门及街道、社区通力合作,多措并举,才能杜绝店外经营现象,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