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网友的提问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大家可以在网上买书赶紧看完,然后再退掉吗?”网友的提问揭开了当下网上书店遭遇的新问题:有些消费者利用电商一定时间内可退货的规则,买书阅读后再恶意退书。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网购图书类商品可以“7日无理由退货”,部分电商平台给予的退货期限甚至长达30日。如今,这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则,却被少部分“精明人”滥用。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胜平王大头:恶意退书行为表面上给部分人带来了一定利益,令其不花钱就能看书,但这种行为有意钻电商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漏洞,破坏了公平交易原则,实则是赢了利益输了诚信,万万使不得。
@无价宝之8521:恶意退书行为,属于耍小聪明,表面看是获得了蝇头小利,实则诚信遭到巨大损失。这虽然没有违背网上购物规定,没花钱读了书,却失去了诚信做人的底线。
@露丝独特:此类规定的出台,可能没有想到会遭遇恶意退书。通过这一“漏洞”而免费读书,恐怕不是没钱而是没人品,在网上号召在退换货期限内看完书赶紧退更应该遭到一致反对。电商也应以此为契机,研究对策堵塞漏洞。
@江苏日月江南: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购买书籍正是为了享受阅读和获得相关知识,通过网络购买书籍不仅方便,而且可以享受送书到家的乐趣,还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因此,如果利用电商规则,购买书籍阅读后再恶意退书,不仅缺乏诚信,也是一种不当消费之举。
@劲草天地:网上买书好处多,恶意退书实不妥。玩弄商家耍聪明,丢了诚信失了德。
@芳心云天:读书就是为了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提高自己的涵养,陶冶情操,倘若为了一己私利耍小聪明,投机取巧钻空子,恶意退书坏规矩,这书不读也罢,切莫聪明反被聪明误。
@吉林李凤高:我认为人无信不立,关键还是要靠消费者自律。本来“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是用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少部分“精明人”却钻相关规定的空子,势必造成电商改变营销策略,给大多数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理应受到一致谴责。
@一更时分:不管规则的出发点多好,总有一些“聪明人”去钻空子,还洋洋自得。其实,恶意退书这种行为,看似赚了,实则亏了,拿自己的诚信赚取小便宜,得不偿失。
@奥格了:读书是为了让我们明事懂理,丰富知识,提高个人修养,如果连这点思想觉悟都没有,书不是白读了吗?
@王副教授先生:恶意退书不仅不道德,也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对于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我们除了明确反对以外,关键还是要善意引导。因此,在电商平台完善退换货规定和利用大数据对恶意退书行为进行管控的基础之上,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大争做诚信消费者的宣传力度,避免恶意退书行为的发生。
【下期话题】
玻璃栈道用上破裂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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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