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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邮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城区超标燃油三轮车 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整治力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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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邮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城区超标燃油三轮车 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整治力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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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全市政法系统“保卫蓝天”攻坚行动统一安排,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决定从2017年10月15日开始,进一步加大对超标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整治力度和处罚力度,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严禁违反规定入市。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无反光标识、超限、超载、扬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二)严查从事非法载货营运的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三)运输自产的粮食、蔬菜、瓜果、生禽等涉及民生的车辆除外。

  二、整治区域

  (一)普济路(含)以东;北环路(含)以南;世纪路(含)以北;山阳路(含)北环路到人民路段;人民路(含)山阳路到文汇路以南;文汇路(含)人民路到龙源路以西;龙源路(含)文汇路到山阳路以北;山阳路(含)龙源路到世纪路以西。

  (二)中站辖区:跃进路(含)紫荆路到瑞丰路段;解放路(含)怡光路以东;怡光路(含)新园路到北环路段;新园路(含)怡光路以东。

  (三)马村辖区:解放路(含)银河大道以西;建设路(含)银河大道以西;文昌路(含)纬北路到待王路段;银河路(含)纬北路到解放路段。

  焦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焦作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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