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前段时间,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为此,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的孟州市、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中站区环保局,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并落实相关责任。
据了解,根据省“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市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已经与当地林业部门对接,联合对台账清单中所列的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2个、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个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责任人等,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同时,按照相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有关县(市)区环保部门已经积极履行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沙、采石等违法活动,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联合督促责任单位整治到位。
此外,对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水电设施、房地产、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提请政府组织林业、国土、畜牧等部门依法依规联合查处,并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缓冲区、核心区的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筑牢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