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2017年度“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双11”网络促销涉及面广、影响大,事关网络消费者切身利益和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为此,市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落实河南省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依法依职责做好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监测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各级工商部门要大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督促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严厉查处集中促销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以本地近年来特别是在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为主,向社会公布一批网络违法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有效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本地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对所在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或分支机构)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等方式,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优惠券的使用方法,督促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进行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集中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工作,强化网监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加强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各地要与所在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或分支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在“双11”网络促销结束后,及时收集汇总各平台交易量、投诉处置情况以及集中促销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相关信息。同时,结合在集中促销期间问题发现、处置情况,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或网络经营者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