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林飞宏)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日前,市工商局发出通知,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安排,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各项规定。对《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称《清单》)规定的12大项40小项以内的检查内容,对检查过的企业不能重复布置检查,超出《清单》规定事项的除外。
通知强调,认真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工作,对检查过的企业要及时公示。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上报检查公示中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的公示情况。建立通报制度,从11月15日开始,在省工商局内网每两周通报一次检查结果公示率。做好明年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