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豫农发银发[2014]233号)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行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为我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就农发行具体咨询事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
(二)就农发行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设计和论证。
(三)接受农发行委托,参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农发行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可以就会议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见证。
(四)就农发行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劳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农发行合法权益。
(五)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应农发行要求,发布律师函及启事;接受农发行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六)及时向农发行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定期向农发行员工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或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七)根据实际需要,承办我行委托的经济、劳务纠纷等案件。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连续经营5年以上,拥有20人以上的执业律师,在行业内享有优良声誉。
(二)具有经济金融、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服务专业经验的专家型执业律师。
(三)近5年来,多次成功代理过银行类重大疑难、特殊类型案件(该业绩证明以应聘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四)拟派顾问律师具有代理经济金融、劳务诉讼案件丰富阅历,具有较好业务素质、社会资源和职业声誉,较强的案件协调及执行能力,无不良执业记录。
(五)能够指定一名合伙人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负责人。指定的合伙人应执业5年(含)以上,有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各类经济、劳务纠纷及涉外法律事务处理等多方面从业经验。应聘人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文件复印件予以证明。
(六)收费合理。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合伙章程;负责人身份证明、相关执业资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含手机)。
(二)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律师事务所概况(详细说明律所规模、律所业绩、律所声誉、收费报价、满足服务能力等)。
(四)拟派顾问律师背景能力、执业资格证明。
(五)拟派顾问律师近5年处理过的银行类重大、疑难、特殊类型案件的业绩案例。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请报名单位人员持上述相关材料,复印后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装订成册,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内部审计部(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9号;邮编:454003),经我行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并综合确定。电话:(0391)3550337
具体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