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唐先生花200多万元在四川省成都市一写字楼内购买了办公用房,2013年其公司入驻后不久,一名公司员工因大脑缺氧在办公室内晕倒。唐先生认为,这是写字楼玻璃幕墙开窗面积太小,通风不畅所致。去年4月,唐先生将诉状递到法院。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开发商在30日内按照标准规定在玻璃幕墙上增设通风换气装置,以达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苏WenYu--Annabeth:办公楼通风不畅致员工晕倒,开发商的确需要承担责任。办公楼在开发时设计不到位、通风不畅,反映出开发商不严谨、不专业的问题,作为办公用房的购买者,唐先生有权得到赔偿。
@刘一浩浩好:开发商不能只考虑赚钱而变相节省成本,毕竟盖写字楼首先要满足人的生存需要。
@白河白鹤:人们对写字楼大多追求外观现代化、视觉冲击力,对其通风问题往往忽视。受利益驱动,一些开发商也不重视人文关怀,抛开建筑规范,不解决通风、采光、甲醛超标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四川成都的这个案子具有警示意义。
@咋哩晶:消费者在合法手续下购房理应享有缔约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认购保障权、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权等多项权利。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开窗面积过小,在唐先生购房时也未及时说明,已经侵犯了唐先生的部分合法权利。唐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反映了我国公民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
@天道酬秦015:办公楼在开发时设计不到位、通风不畅,验收是如何通过的?有没有利益输送?这件案子具有警示意义,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东山谢氏:说实话,唐先生公司的员工因大脑缺氧在办公室内晕倒,未必与开窗面积太小有直接关系,说不定与个体差异有关。
@呆_袋_呆_:这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职业病或多或少都与工作环境有关,有一个合格的工作环境比什么都重要。
@西南科大苏蕊琦:在整体空气质量下降的情况下,绿色环保型写字楼早已出现。我认为更多的责任在于唐先生没有做好购房前的调查,没有充分考虑密闭型写字楼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下期话题】
拒捐骨髓救妹妹
近日,一则“患病妻子骨髓移植当天,配型成功的俩哥哥突然反悔,丈夫跪求岳父”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11月17日,有媒体采访患白血病的小幺(化名)的三哥。小幺的三哥说:“我身体不怎么好,人家说体质好的人捐完骨髓也没啥,体质不好的人以后可能会经常感冒咳嗽。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有两个孩子,还有父母,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我没有孩子光有老婆,我就是和老婆离婚,也要捐骨髓救我妹子。”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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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