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程志猛来说,工作的忙碌使他疲惫,可其中的收获却是他最大的快乐。
2006年,程志猛进入解放区法院工作,2008年起在民事审判庭工作,2014年2月调入执行局。今年年初以来,程志猛新收案件近280件,结案230余件,罚款37起,拘留46人,移送拒执案件75人次。
工作中,程志猛有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作笔录。他告诉记者,每次新收一个案件,他都会主动联系申请人,了解情况和线索,并进行详细记录。程志猛说:“我们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一无所知,只有通过申请人才能深入了解他的秉性、习惯、思维方式等,做到知己知彼。”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程志猛积累了大量接待当事人的经验,这也让他深知耐心的重要性,于是他将民事审判工作的专长运用到执行工作中。“许多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案件其实大多都是‘气官司’,就算执行款履行到位,他们内心的怨恨仍然没有化解。”程志猛说,“面对这类官司,不能执行完毕后置之不理,必须真正解开他们心中的疑团,解决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融洽双方关系,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便利。”
面对不同的案件,程志猛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法。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地讲明法律、讲清利害。对于有能力履行却逃避推诿的当事人,依法罚款和拘留;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拒执罪。
在执行某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中,该单位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农民工情绪失控,将该单位大门围堵。为避免事态扩大,程志猛带领法警前往现场执行,但该单位拒不配合,并将厂区大门落锁。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程志猛立即请示领导,对该单位进行强行搜查,查封库房,迫使单位负责人出面履行义务,最终将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工作方法直接影响办案效果。为了不让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工作中,程志猛勤于思考、善于观察,不放过任何办案线索。程志猛在执行一起案件时,按照办案流程向被执行人送达“一书一令”。本以为该公司办公地点固定,公司管理规范,应该会很快送达,结果竟然是没人签收,“一书一令”很快被退回。正在发愁不知如何应对时,程志猛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翻阅一下卷宗,或许会有新思路。
程志猛找来卷宗,从头到尾仔细翻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其中一页上写着诉讼委托代理人的电话。“先和这个代理人联系一下,或许会有新突破。”程志猛想。电话很快拨通了,程志猛告知对方该案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一直拒不签收,如果再抗拒执行,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代理人放下电话后,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向其陈述了利害关系,劝其严守法律,积极履行,莫要以身试法。得知自己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时,被执行人不敢再拖延,随即将执行款全部送至法院。
程志猛善于执行各类疑难案件。每当看到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他心里总有说不出的轻松和愉悦。“我已作好准备,在顺利完成今年任务目标的同时,等待迎接新的执行战役。”程志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