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焦作晚报》报道,11月21日清晨,我市高速公路交警巡逻时,在原焦高速公路上遇到一位健步走的大妈。“我是为了锻炼身体,特意走上高速公路。”这位大妈对警察说。原来,大妈50多岁,在附近村庄居住,早上经常出门健步走。当天,她路过高速公路下的一个涵洞时,忽然想到高速公路的路面平坦,是锻炼身体的好地方。于是,她在涵洞附近越过护栏,在高速公路上健步走。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苏WenYu--Annabeth:我认为,当地健身设施不完善是大妈在高速公路上健步走的主要原因。
@-鑫鑫baba-:这位大妈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极其淡薄。晨练本来是好事儿,但翻过护栏在高速公路上健步走,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不重视,更会影响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车辆,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出现这种情况也说明当地的健身设施不完备,当地政府应该增设健身设施和场地,满足老百姓的健身需要。
@西南科大汪林:高速公路上车辆多、速度快,大妈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如此健身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奉劝这位大妈在自己健身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他人的安全。
@TheSWUST木子: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大妈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再加上当地缺乏健身设施和场地,才使大妈为了锻炼身体走上高速公路。对此,当地政府应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增设健身设施,满足老百姓的健身需要。
@兰语文:没有出现交通事故是万幸!大妈无视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上晨练,主要原因是她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抱着侥幸心理任性健身。
@四千四:锻炼身体是好事,但前提是充分考虑安全问题,在高速公路上健身会对自己和来往车辆埋下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是一场悲剧。
@Yan堰堰堰:这位大妈完全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该事件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当地的健身设施亟须完善;其二,以大妈为代表的部分中老年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相关部门需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QIANDXYXS:大妈在高速公路上锻炼身体,出了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大妈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希望大妈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新闻系王慧玲:以前,我的一位邻居在高速公路上散步时被车撞了,希望那样的悲剧不要发生在大妈的身上,真心劝她一句: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下期话题】
冬季带水环卫作业
日前,某城市的大桥因被市政部门洒过水,道路结冰,17辆车行经此处时发生连环相撞,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近两年,全国多地的市政部门在低温天气洒水作业,导致道路结冰,引发交通事故。如今寒冬又至,交通事故再现,这是对相关部门的提醒。
0℃为淡水冰点,而天气预报与实际气温存在偏差,且实际气温受地理环境影响。所以,天气预报不能作为是否开展洒水作业的唯一标准。对此,河北保定灵活掌握作业标准:如阴影下地表温度达3℃以上,可进行洗扫、洒水作业,反之须停止带水环卫作业。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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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