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刘春季)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11月28日起,我市2017年第四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始报名,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意愿在焦作就业的毕业生及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均可申报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8日。此次88家企事业单位共提供见习岗位671个,通过岗位对接、签订三方协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在今年12月中旬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
据了解,此次我市征集到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财政预算执行局、马村区委办公室、焦作市科恒再生水有限公司、焦作维纳科技有限公司、焦作市远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88家就业见习单位,提供了涉及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传媒、互联网、金融、化工、新能源、法律等30多个专业的671个见习岗位。相关岗位信息,大家可登录天纵英才网站(www.tzycw.com.cn)查阅。
记者了解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或有意愿在焦作就业及应届未就业(学籍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放);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报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一张一英寸照片,到市人才交流中心3号窗口报名。
此外,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将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能重复参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见习单位共同提供。政府提供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出具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该表作为见习生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另外,见习期满以及提前结束见习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报送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前结束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时间核发,其中低于3个月见习期的,不拨付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