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华瑞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杰)
本局于2014年12月30日受理了李小丰(身份证号:41082119720716404X)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17年11月7日做出焦(解)工伤认【2017】01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小眼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因无法将决定书邮寄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焦作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