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记者在12月3日我市召开的燃煤散烧治理冲刺30天行动动员会上了解到,我市全面打响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坚决实施好散煤销售点动态监管、清洁型煤替代、散煤运输环节监管执法、“双替代”入户核查等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据悉,此次燃煤散烧治理冲刺30天行动自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行动期间,我市实施散煤销售点动态监管,深入开展全市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依法取缔全市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范围内散煤销售点,全面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完善清洁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配送网点建设。
持续严查运输环节散煤。依托辖区进出城市主要道路及县、乡主路设立的联合执法卡点,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无通行证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同时,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分片监管制度,建设煤炭监控网络。“一经发现运输、销售、使用有烟煤、劣质型煤的,我们将立即进行查处,并清理出焦作市场。”市散烧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确保“双替代”工作落到实处,预防电代煤、气代煤出现反弹,我市将集中开展“双替代”入户核查。市散烧办将组织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部门开展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散煤流通集中检查30天专项行动,对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双替代”用户逐一入户,进行再确认、再核查,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当天立即整改。
记者在《焦作市燃煤散烧治理冲刺30天行动工作方案》中看到,我市将强化督导,要求各县(市)区散烧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散烧办每天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加大燃煤散烧治理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使用劣质散煤的危害,不断提高全社会推广使用清洁型煤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市散烧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燃煤散烧治理的督导、暗访、曝光、问责工作,确保燃煤散烧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