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六大管理职责方面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的22项管理任务,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根据《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各校应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练习,可根据学生掌握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据《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