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长松
让公安警务室进驻法院,实行“法院+公安”的联合执行模式,是山阳区法院今年破解执行难的创新之举。该院执行局高新执行组就是这一创新之举的“试验田”。
今年4月1日,高新执行组实行“法院+公安”新的联合执行模式后,形成优势互补,公安民警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查找、控制被执行人,使不少执行难题迎刃而解,真正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目前,该模式已成为山阳区法院攻克执行难的“高新样板”。
从组建至今,短短7个多月时间,高新执行组就查找被执行人线索800多条,查控车辆46辆,控制被执行人223人,抓捕被执行人87人,司法拘留30人,追究拒执罪139人,执结案件217起,部分执结案件400起,创造了骄人的业绩。
破解难题
实行联合执行
山阳区法院与我市其他基层法院相比,有其特殊性,就是辖区面积大。
2014年3月,焦作新区规划调整后更名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该区案件整体归山阳区法院受理,该院的管辖范围一下子增加了165平方公里,管辖人口增加了13万。相对应的,需要审理和执行的案件也成倍增加,执行难问题更加突出。
今年年初,山阳区法院领导班子调整,新任党组书记、院长朱战利乘借全省法院执行大攻坚之势,决定破解执行工作中“人难找、财难寻”的难题。该院在与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充分沟通后,决定成立该所驻法院警务室,该所抽调法制室主任赵小国和信息通讯科主任于海波,全力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同时,为支持山阳区法院工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也派出工作人员张林入驻高新执行组,从事书记员工作,并协调各项具体工作。
4月1日,由山阳区法院干警朱永杰、王彦胜、王琳、白中华、杨斌和公安民警赵小国、于海波及政府工作人员张林共同组成的高新执行组,开始正式运转。
“通过加强联动合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动社会力量,以强制执行为手段、以打击拒执罪为抓手,断绝‘老赖’的侥幸心理,不能让他们有一丝一毫的幻想,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增加赖账者的失信成本,让‘老赖’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执行攻坚誓师大会上,朱战利的话掷地有声。
优势互补
执行成效显著
一些“老赖”为了逃避执行,与执行干警玩“躲猫猫”,因此,人难找、财难寻一直是执行工作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高新执行组负责人朱永杰今年36岁,干执行工作已有13年,对执行工作的瓶颈问题十分清楚。他坦言,联合执行组的组建,正是打在了执行难的“七寸”上。
正如朱永杰所言,“法院+公安”的执行模式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联合执行组开始运转后,曾创造了5天内执结10起案件的骄人战绩。
该战绩是在示范区李万街道史平陵村取得的。开展联合执行之初,赵小国说他曾在史平陵村包村工作过,对该村情况比较熟悉,建议先从涉及该村的执行案件入手。执行干警经过梳理,发现涉及史平陵村的执行案件有10多起。为了顺利结案,赵小国就找到史平陵村村干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同时,于海波认识其中一些被执行人,便直接电话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这些做法收到了很好效果,5天内便执结10起案件,标的款十几万元。
朱永杰深有体会地说:“法院执行干警到村里找人不好找,村委会配合工作也不积极,执行效果不理想。但公安民警利用自身的优势,协助法院执行,效果就大不一样。”
采访中,朱永杰还讲了这样一个例子。示范区文苑街道的郭某,因借朋友1.2万元钱不还,被告到法院。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给郭某打电话,但郭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后来干脆连电话也不接。执行干警多次寻找郭某无果后,与驻法院警务室沟通,对郭某采取了临控措施。当天晚上,郭某在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民警发现并控制。郭某随即履行了法律义务。
默契配合
打造“高新样板”
高新执行组与驻法院警务室联合执行,配合默契,对“老赖”形成了高压态势。
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康福军介绍,法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平台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号码、居住地、身份证使用情况等个人信息,对被执行人入驻宾馆、购票乘车等情况进行临时监控,还可以协调交警部门,对法院需要查控的车辆进行临时查控。法院对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后,被执行人逃匿的,法院可以请求驻法院警务室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按照相关程序发出协查通报。
今年6月的一天,法院执行干警向驻法院警务室发出协助控制被执行人霍某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安机关查出霍某的住所地,通过相关措施,出动6名民警将霍某抓获,带到法院。
康福军说:“以前一些欠债者为逃避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债权人和执行干警留下虚假信息,导致执行法律文书都无法送达。驻法院警务室成立以来,这一情况得到了极大改观。”
法院有了公安机关的配合,执行起来更加有震慑力。尹某和尹某某的邻里纠纷案件,涉及通行权问题,需要强制拆除尹某家的围墙。今年5月13日,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在10名公安民警的协助下,用了6个小时,成功拆除尹某家的围墙,案件圆满执结。
工作中,驻法院警务室及时受理法院移送的涉嫌拒执罪案件,对不符合通过公诉程序解决的,及时出具不予立案的相关法律文书,为自诉打好基础。
“驻法院警务室是山阳区法院与公安机关就破解执行难进行的一项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康福军说,目前,该院与市公安局山阳派出所、定和派出所一同推行这一“法院+公安”的联合执行模式。